為確保醫院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,保護醫務人員和患者的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,特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適用于醫院內所有壓力容器的操作、維護和管理人員。
一、操作人員資格與職責
- 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,并經醫院安全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。
- 操作人員需熟知壓力容器的結構、性能及安全操作規程,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。
- 操作人員負責日常運行監控,包括檢查壓力、溫度、液位等參數,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并處理。
-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,記錄運行數據及設備狀況,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。
二、安全操作規程
- 操作前檢查:確認壓力容器及其附件(如安全閥、壓力表)完好無損,無泄漏、腐蝕等現象。
- 運行中監控:保持壓力在額定范圍內,嚴禁超壓、超溫運行;發現異常立即停機并上報。
- 維護保養:定期進行內部檢查、外部清潔和部件更換,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。
- 應急處理:制定應急預案,操作人員須掌握緊急停機、疏散和報警程序,遇故障時迅速響應。
三、管理與監督
- 醫院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、登記和檔案管理,確保符合國家強制檢驗要求。
- 安全管理部門不定期抽查操作記錄和現場情況,對違規行為予以糾正并追究責任。
- 建立獎懲機制,對嚴格遵守制度、發現隱患的人員給予表彰,對失職者進行處罰。
四、培訓與考核
- 每年組織至少一次壓力容器安全知識培訓,內容包括法規更新、事故案例分析和實操技能。
- 操作人員須通過年度考核,未通過者暫停上崗直至補考合格。
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,全體相關人員須嚴格遵守。醫院將不斷優化制度,提升壓力容器安全管理水平,保障醫療環境安全。